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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优秀和杰出人才发展委员会,是依据国务院(国发(2013)44号)和民政部(民发(2014)38号)文件有关规定,经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批准,民政部备案。2017年3月19日在中国科技会堂举行了“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优秀和杰出人才发展委员会筹委会”成立会议,2017年12月16日在中国科技会堂举行了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优秀和杰出人才发展委员会成立大会。

  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优秀和杰出人才发展委员会委员级别分为:候补委员、委员、执委、常委;其中委员会委员(包括执委、常委)中有80%的是受到省市级表彰奖励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

  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优秀和杰出人才发展委员会委员大部分来自于中国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等科研院所的研究员和研究所室领导,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人民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国矿业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厦门大学、云南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大连海洋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河南牧业经济学院等数十所高校教授和领导;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天坛医院、北京中医医院、北京妇产医院、北京儿童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上海长海医院等数十所医院主任医师、教授和相关领导;也有中国500强企业代表红豆集团、远东控股集团等大型民企领导;也有省级社会组织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来自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地方电视台等专业技术人才。中央民族歌舞团、中国东方演艺集团东方歌舞团的著名歌唱家。还有来自企事业单位的专家学者和领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发明家、天使投资人等。

  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优秀和杰出人才发展委员会在遵守宪法、法律和《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章程》前提下,肩负着发现人才、推选人才、凝聚人才、培养人才、举荐人才、宣传人才、服务人才、发展人才、维护委员合法权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搭建委员之间以及政产学研融媒之间的交流、沟通及合作平台,促进优秀人才和杰出人才事业发展的重要职责。

  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优秀和杰出人才发展委员会针对委员的需求,积极开展理论研讨、行业调研、委员互访、经验交流、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成果转化、信息分享、品牌宣传等有利于委员发展的各项工作活动,促进委员之间互相交流、相互学习、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互惠共赢、共同进步。

  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优秀和杰出人才发展委员会将在提升委员能力、倍增单位业绩、促进委员事业发展、服务国家和地方文化经济建设,促进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核心动力中发挥积极作用。

  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优秀和杰出人才发展委员会将与院校、社会组织、媒体等单位进行联合主办、协办或承办优秀人才和杰出人才发展论坛,乡村振兴经验交流会、研讨会,招才引智会等相关会议论坛活动。依据总会章程及优秀和杰出人才发展委员会管理办法的规定,吸收符合标准的优秀人才、杰出人才加入委员会,同时加大力度做好委员的举荐、宣传和服务工作。

     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优秀和杰出人才发展委员会愿与党政机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媒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机构在信息、人才、技术、项目、资金、市场等方面进行有效的交流、沟通、对接与合作。

  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优秀和杰出人才发展委员会业务范围

  1、依据《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章程》、《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优秀和杰出人才发展委员会管理办法》,经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授权批准后,积极推选符合标准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等优秀人才或杰出人才加入本会。

  2、开展优秀人才和杰出人才理论研讨、行业调研,掌握行业人才信息、研究实践成果和动态,参与制定优秀人才和杰出人才评定考核标准及行业规范,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人事人才政策、法规提供良好的意见和建议。

  3、做好优秀人才和杰出人才的挖掘、推选、举荐和品牌宣传工作,扩大委员的美誉度、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发挥优秀人才和杰出人才的榜样引领作用。

  4、发挥委员在科研攻关、高新技术和产品研发、参政议政、决策参考、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项目策划、信息咨询、投资融资、品牌提升和人才选拔评价等方面的优势,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建言献策,为企业发展贡献智慧。

  5、针对委员需求, 组织相关培训学习,帮助委员进一步提高理论知识水平和实践能力,开展有利于委员和人才发展,促进行业或地方经济发展的经验交流会、科技成果评审会、科技成果转化会、技术转让会、专家评审会、项目论证会等灵活多样有利于委员发展的服务。

  6、收集、整理、分析、发布国内外有关优秀人才和杰出人才的信息,创办官方网站、博客、微信公众号,编辑出版会刊、书籍、交流信息、资料。弘扬优秀人才和杰出人才精神,宣传党和政府人才政策。

  7、向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反映委员诉求,维护委员合法权益,加强委员自律。

  8、加强党政机关、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科研院所、高校、传媒、知名企业等单位在信息、人才、技术、项目、资金等资源进行有效交流合作。为委员增长智慧、能力水平提升、事业发展搭建良好的资源对接服务平台。

  9、建立优秀人才和杰出人才库,制定优秀人才和杰出人才库入库标准,拓宽优秀人才和杰出人才入库渠道,协助委员进行项目申报、奖项评选等相关项目。

  10、接受党委、政府、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企业等相关单位在人才工作和招才引智等方面的授权及委托。

  11、完成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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