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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4-19
*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委托,对“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市场营销活动效果客户满意度调研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市场营销活动效果客户满意度调研项目
2. 资金来源:自筹
3. 项目编号:TC*
4. 招标内容: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市场营销活动效果客户满意度调研项目。内容包括:搭建市场营销活动效果客户满意度评估体系,参照同业竞品情况及光大信用卡市场营销活动现状,建立光大信用卡总体市场营销活动效果评价基准值。通过同业对标、定量及定性的研究方法对光大信用卡总体市场营销活动效果和重点市场营销活动进行系统性评估,掌握营销活动竞争水平;基于评估结果,从营销活动管理角度,提出阶段性活动改善策略,挖掘营销和市场机遇,对业务部分的市场营销优化工作形成支撑。
5. 合作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一年。
6. 中标人数量:一家。
7.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投标人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10人(含)(须近一年在本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2个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3)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本项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一小时期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投标人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含);
(5)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含);
(6) 投标人具备至少2个营销/传播/宣传/市场活动的评估或策略领域同类项目案例;
(7) 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8) 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
(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8. *购买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5月10日止,每天9: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获取企业投标注册登记表。
联系人 :董 工
手 机 :185 1065 8161
E-mail:htai202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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