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规定,经绍兴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受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委托,就下列项目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SXTY2023-J-60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名称及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预算资金或上限价
(单位:人民币元)
1绍兴文化旅游广东市场推介活动项目¥240000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具有适合本项目实施的营业经营范围。并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五、报名:
1.报名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2.投标人获取时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至903218469@qq.com邮箱内,报名是否成功以招标代理回复为准: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投标人出具的报名代表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或未登记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电子邮箱形式发送。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3年7月12日15:00时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一楼智慧中心会议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因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投标与开标采用以下方式:
1.本项目投标文件允许投标单位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建议采用EMS、顺丰快递。邮寄送达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胜利东路405号国茂大厦7楼712室(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接收人:龚征亚,联系方式:13575507291。快递寄出后,请将快递底单照片发送邮件至903218469@qq.com,邮件名称为公司名字+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以便及时查收)。同时请充分考虑快递时间,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除邮寄外包装外,投标文件仍需要按采购文件要求封包,但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包封缺损或保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等均可不参加开标会议。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取消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投标人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告知其联系方式,以备询标等事宜。
3.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对开标现场原件备查不作要求,采购人有权在标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备查。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中标后无法提供投标文件中复印件的相应原件的:(1)采购人有权拒绝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并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2)违法违规的报监管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招标公告发布: http://sxwg.sx.gov.cn
九、联系方式:
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张鋆 0575-89180867
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龚征亚 0575-85111480
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
信息来源:市文广旅游局(市文物局)